2006年 第 6 期
总第 406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借鉴与参考
对合并商誉减值测试的思考

作  者
庄恒 赵敏莉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

      【摘要】本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新准则”)中合并商誉的处理规定进行了探讨。在对合并商誉这一概念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就合并商誉减值测试的理论依据及其产生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合并商誉   减值测试   依据   影响   弊端

      2001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2号(SFAS No.142)对企业合并业务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进一步规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取消权益结合法和对合并商誉只进行减值测试而不作摊销的规定。随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2年12月发布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IAS No.36)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其所建议的对合并商誉的处理方法与SFAS No.142的规定如出一辙。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者在汲取两者灵感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现实状况,对合并商誉会计处理采用了既进行摊销又进行定期减值测试的做法。下面仅从理论上对合并商誉减值测试这种方法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