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6 期
总第 406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改进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建议

作  者
王海兵 马文伟

作者单位
重庆工学院 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摘  要

      【摘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对于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社会弱势群体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运作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主要表现在:贴息政策界定难、执行难;小额担保贷款的核心支持力难以形成;银行的支持力度不够;贷款合同的管理不规范;劳动保障部门推荐把关不严等。本文对此提出若干对策建议,以期对提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质量有所帮助。
  【关键词】小额担保贷款   财政贴息   微利项目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为保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程得到有效实施,2002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和劳动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3年年初在全国推行。《办法》实施以来,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社会弱势群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