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2 期
总第 386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浅探

作  者
李 静 万继峰

作者单位
厦门 成都

摘  要
      西方会计界在研究会计目标时,一般不区分财务会计目标与财务报告目标。事实上,如果承认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那么严格地区分财务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的目标与财务会计系统所提供的财务报告的目标,其意义不是很大(葛家澍、刘峰,2003)。因此,本文所讨论的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的目标其实也就是财务会计的目标。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80年12月发布的《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的目标》中指出,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是为资财供给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在做出分配资财给非营利组织的决策时提供有用的信息。加拿大在1988年发布的《财务报表概念》中提出了财务报表的目标,该目标既适用于企业,也适用于非营利组织,即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有用的信息以帮助投资者、组织成员、捐助人、贷款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做出资源配置决策并评价管理层经营管理责任的履行。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11条中对事业单位的会计目标也有类似的表述,即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的需要,并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