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8 期
总第 376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规定存在的问题和完善

作  者
张秀梅

作者单位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摘  要
  一、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规定存在的问题
  1.定期披露和即时披露规定中对重大关联交易的界定存在矛盾。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披露(在年报和中报附注里披露)和即时披露(做出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内公告)两个方面。
  (1)规范重大关联交易定期披露的法规间存在的问题。规范重大关联交易定期披露的法规主要有两个:《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简称《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简称《准则》)。这两个法规在界定重大关联交易时存在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