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0年 第 09 期
总第 541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对会计透明度有限性的思考

作  者
应 俏

作者单位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大连 116023

摘  要

      【摘要】 本文引用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进行分析,提出尽管我们不能否认会计透明度的提高十分重要和紧迫,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完全透明”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实现,对“完全透明”的追求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因此对会计透明度的追求只需要达到“相对透明”即可。
  【关键词】 会计透明度   有限性   人格结构理论

      会计能向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监管者、社会公众、雇员、供应商和客户等)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会计信息质量会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影响,因而会计信息的相关研究一直以来都是理论界的研究重点,会计透明度的研究也随着一系列财务丑闻的发生而成为热点。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要公开披露可靠与及时的信息。其同时还提出,披露本身并不必然导致“透明”,为实现“透明”,必须提供及时、准确、相关和充分的定性与定量信息,且这些信息的披露必须遵循有关计量原则。企业提高会计透明度可视为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在财务会计中,会计透明度体现为对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披露通过财务报表、管理层的声明等形式来实现;而在管理会计中,更多地体现为组织内部各部门、组织之间或者是与组织有合同关系的利益相关者(如顾客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而这些又主要体现为对与管理相关的信息的控制与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