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1 期
总第 385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应规范软件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

作  者
任烨邦

作者单位
陕西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
     一、我国软件开发企业在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1.费用记录不全面。软件开发基本分为企业自主开发、委托开发、自主开发与委托开发相结合三种情况。在认可将自主开发费用、售后技术服务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的前提下,企业仅将委托开发费用计入生产成本,而未将企业自主开发人员发生的费用计入其中。
  2.任意计算结转成本。因为企业在将软件开发费用计入生产成本时缺少产品入库单、成本计算单等基础会计资料,并且软件可以被大量地复制,所以就无法准确地将成本分摊到每一个软件产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