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5年 第 08 期
总第 375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事项法下的会计信息系统重构

作  者
张永雄

作者单位
广东肇庆学院

摘  要

  【摘要】 本文指出建立以事项法会计为基础的会计信息系统是现行会计信息系统重构的方向,基于事项法的会计与业务信息系统的整合是其重构的基础,说明事项法会计信息系统十分适合采用事件驱动的应用结构和业务与信息处理集成的处理模式,并提出了事项凭证的构想。
  【关键词】 事项法   处理模式   会计信息系统

   一、重构现行会计信息系统的思路
  在信息时代,信息在日新月异地变化,信息技术也在不断地更新。而信息技术的更新,必然促使信息系统的重新构建。现行会计信息系统的基础是传统的“价值法”会计理论,由于这个理论产生时,其尚未注意到先进的信息技术在会计信息系统中的应用,因此,在信息技术发达的网络时代,必须对现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重构。重构的重点是现行会计信息系统的基础——“价值法”会计理论,应该用一种适合现代信息技术的会计理论来替代它。
  事项法会计认为财务会计的目标在于提供与各种可能的决策模型相关的经济事项信息,与决策相关的事项信息应尽量以其原始的形式保存。会计人员的任务只是提供相关事项的信息,而让信息使用者自己根据其决策需要加工产生所需要的适用的事项信息,并将其运用于决策模型中。另外,事项法会计主张采用多种计量属性来反映经济事项各方面的特征,多维地揭示经济事项的价值和非价值方面的信息。因此,事项法会计更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比传统的“价值法”会计更具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