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8 期
总第 374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浅议国库集中支付的会计处理

作  者
马泽和

作者单位
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摘  要
  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地方财政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处理而言,通常增设了资产类科目“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用于核算预算单位按财政部门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中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但笔者认为,还需增设一个资产类科目——“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科目,用于核算预算单位按财政部门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中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其理由如下:①出于会计核算全面性的考虑。现行制度中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有两种: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显然,仅对财政授权支付计划进行会计核算是不够全面的。②出于会计核算规范性的考虑。尽管财政部门的网上执行系统提供了财政直接支付计划的可用余额以及已发生的财政直接支付的金额,但财政直接支付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摘要、凭证号、本月合计、本年合计等内容仍无法反映,在会计报表中也无从体现,达不到会计核算的规范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