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0年 第 18 期
总第 550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我国税收滞纳金制度评析

作  者
杜永奎

作者单位
甘肃政法学院

摘  要

      【摘要】税收滞纳金制度是国家税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税收滞纳金制度存在定性模糊不清、定量操作性不强等不足之处,不仅使税收滞纳金存在的合理性备受质疑,而且影响了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本文通过分析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现状,提出了适度缩小税收滞纳金征收对象范围、合理制定征收标准和征收比例、明确违反征收制度的法律责任以及适当开展滞纳金依法减免、缓缴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税收滞纳金   经济补偿性   惩戒性   滞纳天数

      税收滞纳金是对未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由税务机关从滞纳之日起,依照滞纳税款的一定比例,按日加收的一种款项。《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征收税收滞纳金会增加滞纳人的经营成本,从而对延期纳税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体现了税法的刚性和严肃性。税收滞纳金制度的实施,一方面对税务机关依法管理、清缴欠税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对纳税人按期缴纳税款和欠税人尽早补缴税款有督促作用,从而保障税收收入、促进依法纳税、维护经济秩序、保证税法有效实施。正确理解税收滞纳金的性质并分析其影响因素,有利于协调征纳双方的关系,实现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