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0 期
总第 380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未确认融资费用资本化问题分析

作  者
韩 雪 郑州 万一锋

作者单位
西安

摘  要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以下简称《准则》)将租赁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租赁,一类是融资租赁,并规定对不同类别的租赁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则是除了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准则》指出,一项租赁只要符合以下一条或几条标准,就是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④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90%);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90%)。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重新改制,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