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7 期
总第 371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政府会计的未来取向——事项法

作  者
路军伟

作者单位
厦门大学

摘  要
  事项法是在否定价值法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但其并未从根本上动摇价值法的主流地位。在政府会计理论研究及政府会计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的今天,事项法的优越性也许可以在政府会计领域得以充分显现。
  一、事项法的优点及其应用的困惑
  事项法是美国会计学教授乔治·索特在1966年首次提出的,是西方现代会计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索特教授认为,按照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将会计分为价值法会计和事项法会计两大类。价值法会计有其难以避免的局限性,而事项法会计在研究思路、方法和特征上与价值法会计有很大的不同,能够克服价值法会计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