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9 期
总第 41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参考资料
新基本准则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比较

作  者
俞淑平

作者单位
福州

摘  要
  目前,我国虽然还未明确颁布概念框架性质的公告,但很多学者认为,2006年2月15日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新基本准则”)是我国现阶段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它立足于我国国情,并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那么,新基本准则是怎样体现与国际惯例的趋同的?新基本准则与国际代表性的概念框架相比,还有哪些差异?笔者对此作以下探讨。
  一、概念框架的定义
  “概念框架”一词始见于美国会计学会(AAA)于1966年公布的《基本会计理论报告》中,不过AAA当时并未对其做出明确的界定。目前,学术界较为流行的概念框架的定义是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提出的。FASB在1980年5月发表的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提出了经修订的概念框架定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是由目标和相互关联的基本概念组成的连贯的理论体系。这些目标和基本概念能够指导前后一贯的会计准则。通过确定财务会计和报告的结构与方向,促进公正的财务会计信息和有关信息的提供,从而有助于资本市场和其他市场的有效运行。事实上,确定目标和识别基本概念并不是为了直接解决财务会计和报告中的各项问题,只不过是要求用目标指明方向,用基本概念作为解决问题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