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9 期
总第 41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审计园地
试析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四大变化

作  者
王雅敏

作者单位
广州

摘  要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现行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审计报告准则,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以下简称“新审计报告准则”)。此次修订既遵循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国际惯例,又考虑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实际情况,对进一步规范我国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明晰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以及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将有积极作用。与现行审计报告准则相比,新审计报告准则在形式与内容上主要有四大变化。笔者拟通过对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四大变化进行归纳分析,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新审计报告准则,以利于新审计报告准则施行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