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9 期
总第 41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审计园地
对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几点思考

作  者
陈高才

作者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摘要】 本文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和自身独立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初步探讨,分别列举和比较了非审计服务正反两方面影响的监管理念和论据。在提供非审计服务对独立性无重大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对策。
    【关键词】 非审计服务   独立性   问题   对策

   一、非审计服务的划分
  根据联合国制定的《中心产品分类》文件,非审计服务大致分为以下三类:①会计、簿记服务,主要包括编制模拟报表、代理记账、估价等内容;②税务服务,主要包括编制纳税计划、纳税报表、个人纳税咨询和计划等服务;③管理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一般咨询、财务管理咨询、市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等咨询服务和公共关系服务等。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为,注册会计师服务领域分为三大块即鉴证性服务、咨询服务和其他服务(包括税务服务)。鉴证性服务是为客户公司提供的,旨在改善其信息内容和质量的独立的专业性服务,包括鉴证服务和代编会计报表。鉴证服务包括审计、审查、执行商定性规定。咨询服务也称管理咨询服务,是执业者利用其技术能力、教育、观察、经验和咨询程序的知识提供的专业服务,包括咨询、顾问服务、执行服务、交易服务、员工和其他支持服务、产品服务。其他服务主要有税务服务,包括税务申报表编制、纳税筹划和纳税申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