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8 期
总第 524 期
财会月刊(上)
一事一议
小议购进原材料发生短缺的增值税账务处理

作  者
钱立军

作者单位
四川绵阳财经学校

摘  要
  在《财务会计》教科书中有这样一道例题:某企业6月3日从外单位购入A材料1 000吨,每吨单价500元,单位增值税85元,单位运费40元(其中按规定扣除进项税额2.8元),装卸费、保险费共计6 800元,货款共631 800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6月20日,A材料运达,验收入库950吨,短缺50吨,其中2吨属定额内的合理损耗,其余48吨短缺原因不明,待查。编制会计分录为:①6月3日付款。借:在途物资544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7 800;贷:银行存款631 800。②6月20日材料验收入库。材料实际单位成本=544 000÷1 000=544(元),验收入库原材料的实际成本=(1 000-48)×544=517 888(元),短缺材料的实际成本=48×544=26 112(元)。借:原材料——A材料517 888,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30 326.40;贷:在途物资544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 214.40。③以后查明原因,短缺的48吨材料是由运输部门造成的。借:其他应收款——运输部门30 326.40;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30 3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