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3 期
总第 397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意见与建议
政府会计改革策略

作  者
王 瑶

作者单位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由于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基础存在诸多局限性,难以适应预算会计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经济对政府资金管理的需要,如何逐步引入(修正)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已成为近期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改革的进程安排
  1.宜分阶段、循序渐进地实施改革。1979年,F.C.Mosher提出了将政府财务管理分为三个阶段的建议:①规范与控制阶段。本阶段的重点在于合规性、准确分类和规范收支。②财务管理阶段。本阶段的重点在于完善监督、更加优化资产管理、更加务实地预算以及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为核心的审计。③战略选择阶段。本阶段的重点在于结合预算、计划和会计,利用绩效审计来增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Mosher认为,许多国家的政府会计与审计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正是由于违背了阶段顺序才产生的。
  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从安全性和可行性考虑,笔者建议我国也应从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逐渐过渡,按照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的路径分步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