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3 期
总第 397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小企业税金核算管见

作  者
褚 颖

作者单位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摘  要

      【摘要】小企业要交纳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会计核算较为复杂。本文着重阐述了税费返还、增值税核算及其他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以期达到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关键词】小企业   税金   核算

      一、税费返还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制度》仅对税费返还的会计处理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具体返还小企业哪些税费以及如何对税费返还进行会计处理呢?返还小企业的税费一般有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1.所得税的返还。《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所得税,应当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核算时应将其记入“所得税”科目,直接形成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