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3 期
总第 397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保险行业税务信息加工模式及选择

作  者
吴金光

作者单位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

      【摘要】税务信息是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工与调整而得到的。在保险行业这个特殊领域,税务信息加工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模式,既可以基于一般公认会计也可以基于监管会计。从我国的实际考虑,我国应在建立与完善监管会计准则的前提下选择监管会计信息作为保险行业税务信息加工的基础。
  【关键词】保险行业   税务信息   一般公认会计   监管会计

      根据所得计算标准的不同,可将所得划分为会计所得(会计信息)和应税所得(税务信息)。会计所得是基于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所计算出来的在某一会计期间的最终营业成果;应税所得作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基于所得税制度计算出来的在某一计税期间应课以所得税的所得。在税务与会计相分离的模式下,应税所得的获取必须基于税法规定,并对会计所得进行一系列的加工与调整。
      就一般行业而言,按照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AAP)核算所得到的会计信息是税务信息的惟一基本信息来源,但在保险行业中却不尽然。依据国际惯例,出于保护公众利益的考虑,从公众手中筹集资金的活动或行业往往成为各国有关当局的监管对象,保险行业成为世界各国有关当局重点监管的对象。为服务于监管的需要,保险监管当局根据监管要求制定了一套相应的核算规则,这套规则被称为监管会计原则,在美国被称为法定会计原则(S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