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6年 第 09 期
总第 414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我国地方税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  者
王哲林 江明融

作者单位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地方税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地方税系的对策,以期为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规范化的地方税收体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地方税系   国际比较   税收

  根据财政分权理论和公共产品的层次性,财政体制主要是为了解决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工问题,而公共产品的层次性决定了各级政府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满足本辖区内各种不同偏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公共财政必须具有清晰的内涵和层次性,所以分税分级财政体制是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实行的是1994年建立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并仍处于向公共财政积极推进的转型时期。十余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使得原有体制存在的一些不足,尤其是地方税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日益显现出来并影响着这一体制的有效运行。可以说,分税制的建立和完善不仅需要中央税收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同时也需要地方税收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因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分析我国地方税系存在的问题,认真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地方税系设置的有益经验,努力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规范化的地方税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