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6年 第 09 期
总第 414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固定资产核算

作  者
吕玉梅

作者单位
安徽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本文拟就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核算产生的影响,分别从固定资产的定义及确认、计量、处置几个方面分析探讨。
  【关键词】会计准则   国际趋同   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新会计准则对原会计准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减少了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时的选择余地,缩小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距。这必将对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拟就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核算产生的影响进行探讨。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及确认
  1.固定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基本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相关定义,即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其中,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