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6年 第 09 期
总第 414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标准探讨

作  者
张晓敏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摘  要

  【摘要】目前,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均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对证券化资产进行会计处理。与传统的风险报酬分析法相比,金融合成分析法具有一些优点,但也存在不足。本文就此进行分析,并提出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会计确认标准   金融合成分析法

  对于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标准,国际上普遍采用风险报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和后续涉入法三种方法。传统上采用的是风险报酬分析法,但实践证明该方法存在较多缺陷,在此不作过多阐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第62号征求意见稿认为,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对证券化资产进行会计确认具有较大的优越性。笔者在此就这一问题作以下分析,并提出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的现实选择。
  一、金融合成分析法的优点
  1.证券化资产的会计确认更符合资产的定义。是否进行会计确认不是看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而是要看对该资产所拥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是否转移,即对资产带来的未来不确定收益是否具有控制权。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工具也不例外。金融合成分析法从资产的实质入手,以“可控制”作为确认的标准,这既符合资产的定义又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