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6年 第 09 期
总第 414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谈我国上市公司激励主体塑造

作  者
张 原 朱文莉 李学军 胡争光

作者单位
陕西科技大学

摘  要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激励主体缺位的原因,进而分析了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激励主体的可行性,最后提出了培育机构投资者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   上市公司   激励主体

  上市公司存在各种问题的主要根源是不合理的股权结构,而导致这些问题的直接因素是激励主体缺位。本文就塑造上市公司激励主体问题作些探讨。
  一、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激励主体缺位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绝大部分都是由原先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这些上市公司与传统国有企业相比在治理结构方面虽有很大改进,但仍未根本改变传统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我国上市公司与传统国有企业相比存在一条更长的委托代理关系链。上市公司的初始委托人或者说最终所有者是全体人民,但全体人民作为一个整体却无能力为经营者设计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而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又使上市公司的责权利关系极其模糊,导致上市公司激励主体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