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0年 第 21 期
总第 553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我国财政分权与地方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

作  者
何有良 秦 强

作者单位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南宁 530007 广西财经学院 南宁 530004

摘  要

  【摘要】 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各地方财政分权呈现出不同的特征。本文研究发现,税收分权程度基本呈下降趋势,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分权程度明显高于经济发达地区;支出分权则呈分化趋势,经济发达地区的分权程度逐渐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分权程度却逐渐降低。地区间财政分权的这种差异可能对地方经济增长产生不同的影响。
  【关键词】 财政分权   地方经济增长   支出分权   收入分权

  财政分权促进经济增长的逻辑是:具有“信息优势”的地方政府能够更有效地提供与地方居民的需求偏好相匹配的公共服务,从而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Sah和Stigliz(1985)、Sah(1991)研究认为,人们的决策是容易出错的,由此产生的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而这种不稳定性与分权程度负相关,即分权程度越高,不稳定性越弱。他们的研究也表明,集权程度越高的组织,其产出越不稳定。公共产品对地方经济增长的边际贡献率是存在差异的,并且对于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来说,同种公共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边际贡献率也存在差异。如何配置公共资源使其效用达到最大,这不但取决于这些资源在政府间如何分配,还取决于是否有正确的激励机制保证各级政府以最优的资源配置结构安排支出。财政分权还具有激励地方政府发展本地区经济的内在机制,财政分权给予了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利益分享权,从而调动其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充分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