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0 期
总第 418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改革与发展
谈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实施

作  者
杨 帅 吴国栋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摘  要

      【摘要】本文分析了集团公司实施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误区,并进一步就如何提高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有效性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财务负责人委派制   监督   经营管理   受托责任

      集团公司应以协调、统一、效益为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采用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来加强对集团母子公司的管理。推行会计委派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会计管理新途径,对集团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在会计委派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财务负责人是现代公司管理中的核心人员之一,他们掌握着企业的“神经系统”(财务信息)和“血液系统”(现金资源),是公司资源的价值管理者。通过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到底能否扭转种种集团公司对下属二级、三级公司财务管理失控的局面呢?本文拟对此作以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