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3 期
总第 39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先进先出法在借款费用资本化中的应用

作  者
马民伟

作者单位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由于在确定辅助费用和汇兑差额的资本化金额时,没有与资产支出挂钩,故本文的讨论范围仅限于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企业每期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金额,应当以至当期末止购置或者建造固定资产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计算确定。其中,资本化率的确定方法为:①如果专门借款只有一笔,则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的利率;②如果专门借款不只一笔,则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