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3 期
总第 39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审计园地
走出企业内部审计的误区

作  者
叶新宇 李海洋

作者单位
武汉

摘  要
      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几个误区
  1.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的附属品。这一误区的产生是由我国内部审计产生的特定历史条件决定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内部审计是在财产所有权与管理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随着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管理方式变革及内部职能分解,基于加强经营管理的内在需要而形成和发展的。198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大中型企事业组织,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但在当时企业尚未成为严格意义上的独立法人实体与市场竞争主体,在企业内部也没有真正产生加强经营管理与实施内部控制的需要。在此背景下,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模式是一种片面强调外向性服务并作为国家审计基础而存在的内部审计模式。这种审计模式导致了人们对内部审计在性质认定上的模糊,从而不利于甚至阻碍了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
  2.内部审计是“监督主导型”。我国内部审计刚建立时,其定位就是以监督为主导的。“监督主导型”的内部审计在加强经济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内部控制、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监督主导型”的内部审计由于片面强调监督而暴露出以下缺点:①限制了内部审计评价、咨询功能的发挥;②不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建议,从而得不到单位领导强有力的支持;③内部审计部门容易和企业内其他职能部门产生对立,不利于企业的整体发展;④使得内部审计的功能和国际上内部审计功能差别较大,不利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改革,“监督主导型”的内部审计越来越不符合我国国情,新型的内部审计模式——“服务主导型”内部审计模式必须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