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3 期
总第 39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初探

作  者
何威风 江厚锋

作者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首先论述了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主要动因,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我国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自愿性   信息   披露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与强制性信息披露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改进企业报告:增进企业自愿披露的透视》报告中将自愿性披露定义为:自愿性披露是指在财务报表之外,公认会计原则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未作明确要求的披露,如陈述公司的长期战略、未来绩效预测、顾客关系等。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自愿性信息披露已经成为企业和信息使用者倍加关注的问题。本文对此作一初探。
  一、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主要动因
  1.自愿性信息披露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市场竞争主要是指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和产品市场的竞争。①在竞争性的资本市场中,资本是稀缺性资源。经营业绩较好的企业将会获得较多的资本,能增强企业实力和提升企业价值,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而经营业绩不佳的企业,随时都有可能被投资者“用手投票”甚至“用脚投票”更换管理者。所以,在竞争性的资本市场中,管理者有动力自愿披露一些表明企业实力的信息,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