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2 期
总第 39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审计与CPA
健全我国社会保障监督体系的思考

作  者
陈长民

作者单位
西安财经学院

摘  要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社会保障监督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对社会保障的监督管理,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对实现社会保障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社会保障监督体系不完整、层次不清、关系不畅、行政分割、松散无力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保障监督体系健康平稳运行的瓶颈。因此,健全社会保障监督体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试从以下九个方面,对健全我国社会保障监督体系进行一些思考和探索。
  一、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手段,以强制力量对社会保障进行监督管理。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一般应由《宪法》、《社会保障法》以及社会保障法规条例等构成。《宪法》是社会保障立法的根本依据。《社会保障法》是制定法规条例的基础和依据,它规定了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社会保障种类、项目、待遇、工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社会保障机构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