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0 期
总第 416 期
总第 416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审计园地
【作 者】
庄 恒 王 琦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
【摘要】本文在分析审计报告的公共物品属性与产权安排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进行了研究,并对现行审计关系进行重构,提出了审计基金模式,以期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来改变审计报告的公共物品属性,消除其不良后果。
【关键词】审计报告 公共物品 产权 审计关系 审计基金
一、审计报告的公共物品属性与产权安排
1.审计报告的公共物品属性。自现代审计于18世纪诞生以来,随着企业组织形式的发展,审计报告资产属性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
现代审计的产生源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产权结构下,两权分离的程度还十分有限,审计报告主要为数量有限的股东所享有,其他外部各方无权过问。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和企业经营活动的日益复杂,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股份有限公司制的产权结构得以产生并不断健全。其中,在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中,股权已脱离企业而单独存在,股权交易使得股东经常处于变动状态,最终形成所谓的委托者“虚位”。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公司的股东(潜在投资者),因而他们也都有权获得公司的审计报告。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审计报告已演变成公共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