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0 期
总第 416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案例分析
谈住房补贴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作  者
曹全清  谢桂芬

作者单位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安液压有限公司

摘  要
  企业的住房补贴是指企业采取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补贴。住房补贴发放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得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下面通过案例形式分析企业发放住房补贴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A、B公司均属上市公司,已完成住房制度改革。A公司每月以现金形式按照规定标准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和医药费(随工资支付)均记入“应付福利费”科目,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不做任何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该做法每年均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和地税局的检查。B公司每月以现金形式按照规定标准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随工资支付)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一直未纳入工资总额计提三项工资附加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当地证监局检查发现后要求B公司当年补提三项工资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