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7 期
总第 409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意见与建议
代理记账业务发展之我见

作  者
黄昌福 林金燕 李 敏

作者单位
湖北长阳县财政局

摘  要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秩序的不断规范,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为会计服务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代理记账作为一种新型的会计服务方式和新的社会服务项目,正被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所接受,其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可观。
  一、代理记账业务发展的现状
  代理记账是指行政、企事业单位将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单位一般只设出纳岗位,负责日常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当前,我国代理记账业务已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法律制度上对代理记账已有明确的规定,如《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2005年财政部重新修订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提供了依据。目前,代理记账业务已占据了一定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