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4 期
总第 398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学术交流
论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制定

作  者
刘长青 温佐望

作者单位
湖南湘潭大学商学院

摘  要

      【摘要】会计准则纯粹以原则为导向或以规则为导向都不能产生高质量的财务信息,原则和规则的简单结合将导致“广义劣逐良”现象。未来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制定应以概念框架为依从,以会计目标为导向,将原则和规则有机结合。
      【关键词】会计准则   概念框架   原则   规则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前主席阿瑟·利维特(Arthur Levitt)1997年在发表以“高质量会计准则的重要性”为主旨的演讲时指出:要建立发达而健全的资本市场,必须有效地保护投资人,使投资人能够得到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的真实、完整、公允并具有透明度的“财务图像”——公司通过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研究由此拉开序幕。
      安然事件之后,美国资本市场相继爆发了世通公司、环球电信、施乐、在线时代华纳等一系列会计舞弊案,自认为是世界上最为先进的美国会计准则受到了严重的挑战。2002年7月30日,美国国会签署《萨班纳斯—奥克斯莱法案》,要求SEC具体研究美国采用原则导向的会计体系的可行性。同年10月底,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表了一份建议书,明确指出“FASB决定考虑采用以原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机制”。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究竟应是原则导向还是规则导向的问题引发了各方面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