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0 期
总第 416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现金流量表的简便编制方法

作  者
黄 芳

作者单位
广州石油培训中心

摘  要
  实务中现金流量表编制的质量普遍不高,补充资料(附表)的编制更是一个难点,存在的问题包括:①现金流量表正表项目混乱;②现金流量表附表某些项目(如经营性应收、经营性应付项目)计算较困难,造成附表不平衡;③正表与附表的编制缺乏连贯性,数据之间勾稽关系不对。鉴于此,本文提出一种实用、简便的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
  一、正表的编制
  1.改编分录。编制正表前,首先要按现金流量表项目对原业务分录加以重新改编,即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债券投资)”等科目改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具体项目。如将业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改为“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其实,这就是准则中的调整分录,只不过准则采用了工作底稿法。
   2.正表的编制。在改编的基础上,期末将这些分录汇总。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具体项目的汇总额列入现金流量表正表的对应项目即可。当然,要保证正表编制的准确性,根本还在于正确理解各现金流量项目所包含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