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7 期
总第 407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商誉会计的模式重构

作  者
朱 峰

作者单位
湖北大学

摘  要

  【摘要】本文通过对美国商誉会计准则的系统介绍,深入分析了其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商誉不是无形资产和不应该完全套用美国商誉会计处理模式的观点,进而试图在吸收美国商誉会计处理模式优点的基础上,重构我国的商誉会计处理模式。
  【关键词】商誉会计   减损测试   报告单元   无形资产   谨慎性

  一、美国的商誉会计准则及其探讨
  (一)美国商誉会计处理模式
  在2001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通过的《商誉和无形资产》(SFAS142)中,商誉仍被确认为资产,但是其摊销被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年度减损测试。
  1.过渡性测试。SFAS142要求企业以收购结束后六个月内对其商誉进行的一次过渡性减损测试作为全部商誉减损测试的第一个环节。若该环节显示商誉已发生价值减损,则减损金额就作为第一年的减值额在年度终了前予以记录。
  2.后续的商誉减损测试。过渡性测试结束之后,在正常情况下,企业必须对商誉每年进行一次减损测试。每年中的任何时间都可以作为减损测试的时点,但是一旦第一年的测试时点确定,以后每年的减损测试都必须按照这个时间进行。商誉的减损测试过程实际上是建立在基本报告单元上的两个步骤。这里的“基本报告单元”是指最低限度的实体单位,如企业单位、分支机构、经营单位和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