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1 期
总第 420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分析

作  者
秦翰翔  李 丽

作者单位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收益计量的基础取决于收入与成本的配比还是净财富的变动,是会计界长期以来的中心议题之一。本文结合收益确认观与所得税会计方法变迁之间的关系,论证了资产 / 负债观以及与这一观念相符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合理性。
      【关键词】收益确认观   资产 / 负债观   暂时性差异   收益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一、收益确认的收入 / 费用观和资产 / 负债观
      1.收入 / 费用观。在收入 / 费用观下,企业必须首先按照实现原则确认收入和费用,然后再根据配比原则,将收入和费用按其经济性质上的一致性联系起来,确定收益。收益确认的这种方法称为收入费用法,也称收益表法。在收入 / 费用观下,应先确认收入和费用,然后才能据以确定收益,因此可以得到各种性质的收益明细数据。这些明细数据无疑比一个收益总额更为有用,这是收入费用法最大的优点。显然,收入 / 费用观以损益表为重心,而资产负债表只是确认与计量收益的跨期摊配中介,成为损益表的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