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1 期
总第 420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谈高校会计委派制的实现形式

作  者
陈小玲

作者单位
暨南大学

摘  要

      【摘要】本文首先对高校二级单位的构成进行了分析,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其进行分类,然后根据每一类别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会计委派形式,以期高校会计委派制能够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关键词】高校   会计委派   形式

      一、高校二级单位的构成和分类
  根据高校的社会职能、资金管理特点、经济利益及会计监督要求等不同因素,可在总体上将高校二级单位分为以下四类:
  1.教学、科研机构。主要包括高校内部的院、系、部、科研所等教学研究机构。这类机构在高校中的涉及面最广、资产价值最大,是高校的核心机构。它们主要有以下特点:作为非营利的事业机构承担着为社会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主要职责,代表高校的价值和声誉;其资金来源以财政拨款和校级预算为主,通过编制和执行预算的方式进行资金管理,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具有明显的刚性;会计监督以确保资金安全和防范财务风险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