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7 期
总第 407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商榷意见
也谈企业年度报表审计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

作  者
叶璋礼

作者单位
安徽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摘  要
  《财会月刊》(会计版)2006年第2期刊登了张煜的《企业年度报表审计与所得税汇算后的账务调整》一文(以下简称《张文》),其中分别举例说明了企业年度报表审计后的账务调整和企业所得税汇算后的账务调整。笔者认为《张文》的某些观点和账务调整方法值得商榷。
    1.《张文》认为,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后,对于发现的会计差错,“企业应当在报告年度进行账务调整,因为这样才能保证账表相符”。事实上,对于审计发现的会计差错,无论在报告年度还是在审计年度(即报告年度的次年)进行账务调整,都不会影响账表相符。
  2.《张文》例1中,对注册会计师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发现的会计差错,视为本期(报告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处理,从而得出“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会计人员年终自行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后,在注册会计师进行年报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前,不宜盲目将预结账的科目余额结转下年,而应当在审计结束和账务调整后按正式结账后的科目余额结转下年”。这在实际工作中是行不通的,按这种操作方法,假如审计报告在3月末才出来,而上年的科目余额又没有结转,那么1月至3月发生的经济业务该如何处理呢?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又应如何编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