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4 期
总第 546 期
财会月刊(中)
借鉴与参考
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融合之探索——以浙江天台县为例

作  者
孙潮水

作者单位
浙江天台县会计结算中心

摘  要

      【摘要】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深化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财库[2003]68号)明确要求各地积极引导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但是没有明确规定转轨的具体方式。各地纷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适合本地区的转轨方法,本文以浙江天台县为例对预算制度改革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   国库集中支付   财政收支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账户全程的监控制度,是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方式的财政资金形式。其基本含义是:第一,集中支付中心统一设立国库单一账户,取消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所有财政资金收支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第二,所有财政资金支出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给商品、劳务提供者或收款单位;所有税收或非税财政收入均通过银行直接上缴国库单一账户;财政资金余额只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第三,实现财政资金动态监控。集中支付虽然不改变各部门、单位的支出权限,但其作用在于建立起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财政部门掌握资金支付权,可以根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预算的规定而决定是否给予支付,财政部门可以实时监控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从根本上杜绝预算执行中的克扣、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