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1 期
总第 391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我国税权划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作  者
李凤荣

作者单位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

摘  要
      所谓税权的划分,是指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的立法、执法权、司法权)在国家各级机构间(或各级政府间)的配置。税权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合理划分税权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基础。我国的税权划分问题早在1994年就提上了议事日程,但十多年的时间过去了,税权划分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这给地方政府实现其职能造成极大困难,也给地方政府的许多不规范行为留下了空隙。本文针对我国税权划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相应提出完善我国税权划分的建议。
  一、我国税权划分存在的主要问题
  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初步确立了我国各级政府间税权划分的雏型,向着公共财政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并已经在实践中显示出其积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由于当时的改革主要是出于加强中央宏观调控的考虑,在税权划分上具有过渡的性质,致使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保留了旧体制的痕迹,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