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05 期
总第 537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净资产折股问题探讨

作  者
严善明

作者单位
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 杭州 310007

摘  要

      【摘要】本文对新形势下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实务中整体变更净资产财务处理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   净资产折股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募集设立和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包括标准新设、改制新设);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或称企业类型)变更的方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因业绩可连续计算从而缩短上市周期,实务中被大部分拟上市资源公司所采用。但在整体变更过程中最棘手的莫过于净资产折股问题。本文拟就整体变更特征及新经济环境下有关净资产折股财务处理问题进行探讨。
  一、整体变更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