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7年 第 03 期
总第 432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相关问题思考

作  者
王世鑫 李殿承 韦秀长

作者单位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北京 100822 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 湖北宜昌 443000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广州 510000

摘  要

      【摘要】本文基于国内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政策环境,分析了中国联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案例,提出了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在操作层面应掌握的相关问题,旨在为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公司提供借鉴。
  【关键词】股票期权   会计准则   中国联通  

      股票期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股票期权激励方式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的股票期权激励。
      股票期权激励在国外已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激励手段。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已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石化等近100家公司实行了股票期权计划。毫无疑问,未来会有更多的公司引进和实施这种新型激励机制,以解决目前管理人员报酬与企业业绩严重脱节等问题。
  一、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政策保障
  1. 新《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5%的股份用于奖励公司员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并允许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于公司上市一年后转让股份以获取收益,这为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