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3 期
总第 431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主营业务成本”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间的关系

作  者
王广矿

作者单位
江苏徐州市地方税务局

摘  要
  本文拟从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来分析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与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项目是如何进行相互验证的。
  1. 按照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分析“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以下简称“三付”)期初金额、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与期末金额之间的关系。根据“三付”的丁字型账户得出公式一:“三付”借方发生额=“三付”期初金额+“三付”贷方发生额-“三付”期末金额。其中,“三付”期初金额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贷方期初余额与“预付账款”借方期初余额(用负数表示,下同)的合计,“三付”贷方发生额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贷方发生额与“预付账款”借方发生额(用负数表示,下同)的合计,“三付”期末金额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贷方期末余额与“预付账款”借方期末余额(用负数表示,下同)的合计。
  从公式一可知,要求“三付” 借方发生额,必须先知道“三付” 期初金额、期末金额及贷方发生额。根据资产负债表可知“三付” 期初金额和期末金额,下一步就是求“三付”贷方发生额。一般情况下,“三付” 的贷方对应存货类科目的借方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