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3 期
总第 431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资产减值计量方法浅探

作  者
李 刚

作者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针对长期资产减值做出了规范。本文就资产减值的确认与计量方法进行探讨,以期对实务工作有所帮助。
  一、资产减值的确认
  1. 新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在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确定资产减值。
  2. 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的适用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以外的其他减值。
  3. 在减值迹象的判断上,新准则一是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核查,判断是否有迹象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二是明确规定如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4.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原则更具实务指导性。新准则对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分别作了较为详细的操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