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5 期
总第 437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试析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中的计算公式

作  者
钟骏华

作者单位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

摘  要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实质上规定了我国企业所得税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处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计算过程中需进行大量的分析与判断,应用起来难度较大。笔者总结出一套方法,通过建立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项目和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大大减少了计算过程中的分析与判断环节。限于篇幅,本文不考虑永久性差异。
  一、暂时性差异的计算
  1. 暂时性差异的计算公式。暂时性差异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即资产类暂时性差异(以下简称“资产类差异”);另一类是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即负债类暂时性差异(以下简称“负债类差异”)。资产类差异=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计税基础(公式1);负债类差异=(-1)×(负债账面价值-负债计税基础)(公式2);暂时性差异=资产类差异+负债类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