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11 期
总第 45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科技人员兼职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作  者
吉顺荣  摇毛惠华

作者单位
江苏海安

摘  要

      科技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帮助外单位研究的成果转让取得收入时,应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细致考虑,究竟采取何种方式适合自己的情况。
1. 由于扣除费用依据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分别规定了定额和定率两种标准,因此科技人员应在合法的前提下,准确划分次数以达到节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