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3 期
总第 555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创业板超募现象的制度性思考

作  者
冯 晓 崔 毅

作者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广州 510640

摘  要

  【摘要】本文根据创业板上市以来出现“高发行价、高发行市盈率、高募集资金”的“三高”特征和超募现象普遍、创业板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低和盲目投资等问题,指出其根源在于现行股票发行机制和定价机制的不完善,并提出了完善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创业板   超募现象   新股发行制度

  创业板的开通,主要目的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高科技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渠道,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但从我国创业板开建以来的表现来看,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了“高发行价、高发行市盈率、高募集资金”的“三高”特征,超募现象普遍,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创业板的超募现象是否是对资金这一稀缺资源的浪费?出现这一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哪里?缓解这一问题的制度性建议举措是什么?研究这些问题对缓解创业板“小马拉大车”的超募现象有深刻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一、创业板的超募现象普遍
  创业板新股发行一开始就进入市场化轨道,但在市场机制并不健全的我国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尚不完善,新股定价随意性较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远远超过投资项目计划所需资金,超募现象普遍。根据有关统计数据:2009年10月30日在创业板上市的28 家公司计划募集资金71.61亿元,实际募集资金154.78 亿元,超募资金达83.17亿元,超出计划一倍多,超募率达116.14%,平均每家公司超募资金2.97 亿元。其中,超募资金最多的是神州太岳,超募资金达9.88亿元;超募率最高的是上海佳豪,超募率达19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