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3 期
总第 555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EVA、MVA方法在上市公司业绩评价中的运用——以泸州老窖股份公司为例

作  者
谭明慧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成都 610074

摘  要

  【摘要】EVA和MVA方法在国外企业业绩评价中备受关注,但是我国股票市场发展还不够完善,EVA、MVA指标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本文基于对EVA和MVA的分析,利用EVA和MVA的差异,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利用两者的比率(MVA/EVA)比较判断公司价值被低估或高估,不仅可以为公司内部业绩评价提供帮助,也可以为投资者选择股票投资时机提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业绩评价    EVA    MVA   泸州老窖 

   一、引言
  企业业绩一直都是债权人、投资者较为关心的问题,企业业绩评价过程及其结果对企业激励制度的建立、绩效的考核、成员的培训提升以及投资借贷决策的制定都有重要意义。目前对于企业业绩评价有不同的方法和指标,传统业绩评价主要采用每股净收益、投资报酬率、每股盈余、每股账面价值等财务指标。20世纪80年代兴起于国外的企业业绩评价指标经济增加值(EVA)和市场附加值(MVA)近年较受业界和理论界关注。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传统业绩评价指标与EVA评价指标的比较分析上,提出EVA指标建立在成熟的股票市场、健全的法制环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等一系列因素的基础之上,而在对有关我国股票市场的实证分析中,MVA和EVA并没有表现出其对收益解释相对于传统会计指标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