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9 期
总第 44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计算

作  者
何冬梅 朱家银

作者单位
辽宁葫芦岛

摘  要
  一、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计算公式的推导
  为研究方便起见,设出租方和承租方就某项固定资产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一般形式是:租赁期为N年,起租日为租赁资产运抵承租方生产车间之日,租金的支付方式为自起租日起每年年末支付租金A元,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i即为出租人租赁的内含利率,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等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