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7年 第 02 期
总第 429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谈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筹划

作  者
陈庆海 刘丽君

作者单位
集美大学 厦门 361021 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 610074

摘  要

      【摘要】 本文阐述了企业实施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筹划的制度依据,提出了鉴别增值税两种纳税人身份税负差异的方法——增值率分析法和纳收增值额比率分析法,并提供了增值税纳税人实施身份筹划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 增值税   纳税人身份   增值率分析法

      目前,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成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身份,并且在税收征管和税收负担方面实行完全不同的两套制度,包括不同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不同的税率、不同的出口退税待遇、不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待遇等,这为纳税人实施身份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一、现行增值税法规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施身份转化提供了较大空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包括两个方面,即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和企业经营规模大小。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从理论上讲,只要企业具备健全的会计核算条件,经营规模足够大,就可要求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并遵循一般纳税人的制度要求。但在实际执行中并非完全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