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11 期
总第 45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金融资产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

作  者
施 颖

作者单位
长沙

摘  要
      金融资产是新会计准则中提出的新概念。与金融资产各项业务息息相关的交易费用的处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新会计准则对此却描述得不够详尽。本文就这个问题,针对取得和处置金融资产业务产生的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以便比较和操作。
  一、取得金融资产时相关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细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处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进行说明。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此处交易费用的处理与旧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旧会计准则中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类似的短期投资发生的手续费计入短期投资成本,而新会计准则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则冲减投资收益。